三商美邦人壽孝子理賠事件

許永明

商品編號:
09-IC-03
商品分類:
Case(Library)
頁數:
16 頁
出版日期:
2020-12-15
學門類別:
財務金融保險 企業倫理與社會責任
目標讀者:
大學部高年級、研究所、在職專班與EMBA的學生
教學手冊:
TN09-IC-03

內容大綱

劉志明先生在2001年6月1日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壽險新台幣120萬元並附加傷害保險200萬元,年繳保費約27,000元。劉先生的工作係在工地負責搬運物品,雖然經濟狀況不甚理想,但因為從事搬運工作是勞力且工地是個危險的場所,隨時都可能發生意外,如果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所理賠的保險金,可以作為年邁雙親的老本,讓雙親可以度過餘生,因此咬著牙,說什麼也要繳出保險費,不要讓保險契約失效。後來在2014年11月12日,劉先生在工地搬運重物時,因為一時失足踩空,跌倒導致胸部撞到工業用電扇馬達而死亡。承保的保險公司三商美邦人壽,認定劉志明先生的死亡,有可能與心臟疾病有關,而不願意理賠劉先生所買的意外險的保險金。後來家屬將案件訴諸法院,控告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院最後判決該公司必須應依照個人傷害保險契約,理賠200萬元的保險金。此事件後來被蘋果日報,形塑為「孝子理賠案」,輿論一面倒地譴責保險公司不理賠的作法。

學習目標

本個案係從保險公司的核保與理賠,來探討保險業的企業倫理/道德(Business ethics)與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及危機管理(Crisis management)。本個案的教學目標希望除了希望讓學生能藉由討論本個案,不只能夠對保險公司的核保與理賠作業,有一個概念式的瞭解,同時也希望學生藉由此以保險業為背景的個案,可以讓學生能夠學習企業倫理與企業社會責任及危機管理。

背景設定

公司規模:
資產新台幣1.14兆元。員工總人數超過1萬6千人。
事件年度:
2014 -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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